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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续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消申请,其连续不使用的时间界 限是( )
分类:
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00108)
发表:2024年08月14日 10时08分32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对连续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消申请,其连续不使用的时间界 限是(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或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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