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原是两个体旅行社于2001年11月合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丙。甲在合并前向丁银行贷款35万元没还,但也没有告诉乙。请问,这笔贷款应该:()
甲.乙原是两个体旅行社于2001年11月合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丙。甲在合并前向丁银行贷款35万元没还,但也没有告诉乙。请问,这笔贷款应该:()
A、由甲偿还
B、甲.乙分摊
C、由丙偿还
D、丁自己负责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因此,王某可以向合并后的旅行社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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