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计算37)光明公司有A、B两个子公司分别在甲、乙两国,甲国的所得税率是50%,乙国是40%。A公司以100万美元的成本生产一批零部件,通常以120万美元的价格直接售给B公司,B公司组装以后按150万美元的总价格投放市场。后来光明公司在丙国建立了C公司,丙国的所得税率为20%。这时A公司以105万美元的价格将零部件卖给C公司,C公司转手以14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B公司。B公司的成品仍以150万美元的总价格出售。光明公司通过C公司转移价格以后税负比原来减少了多少?
(2006.10,计算37)光明公司有A、B两个子公司分别在甲、乙两国,甲国的所得税率是50%,乙国是40%。A公司以100万美元的成本生产一批零部件,通常以120万美元的价格直接售给B公司,B公司组装以后按150万美元的总价格投放市场。后来光明公司在丙国建立了C公司,丙国的所得税率为20%。这时A公司以105万美元的价格将零部件卖给C公司,C公司转手以14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B公司。B公司的成品仍以150万美元的总价格出售。光明公司通过C公司转移价格以后税负比原来减少了多少?
【正确答案】:通过C公司转移价格前的税负是(120—100)×50%+(150—120)×40%=22(万美元)通过C公司转移价格以后税负是:(105—100)×50%+(140一105)×20%+(150—140)×40%=13.5(万美元)税负减少了22—13.5=8.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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