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本案中化工厂的做法? 

2002年1月,某化工厂雇用50名工人,对其生产的香皂进行手工包装。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有效期为2年,从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月工资2200元。同年6月,厂里采纳了技术科的建议,决定购买香皂包装机械,实行自动化包装。同年11月25日,香皂包装机械运到该工厂并开始安装调试。工厂通知50名工人,不久香皂包装机械就要投入使用,希望他们能够及时重新联系工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能履行1年,2003年截止。工厂还对此表示歉意,愿意再给每人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接到厂里的通知后,这50名工人中当即有人表示反对。厂里多次派人与这批工人协商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03年1月,化工厂宣布劳动合同解除,每位工人多发1个月工资2200元,同时每人再发500元过节费。刘某等十名工人由于未联系到工作,要求继续留在化工厂工作,但遭到拒绝,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你如何看待本案中化工厂的做法? 


【正确答案】:

此题考点是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定前提条件。本案例中化工厂的做法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裁员时该化工厂应该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指导意见后,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员。


【题目解析】:

此题考点是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定前提条件。本案例中化工厂的做法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裁员时该化工厂应该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指导意见后,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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