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求王某必须交纳了违约金才能办理辞职手续,王某不同意,企业应该怎么办?

王某三年前从某城市硕士毕业来北京找工作,与某高新技术企业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该企业为其办理了进京落户手续。今年1月,王某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了辞职,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了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告知王某必须赔偿为其办理的进京手续费用,必须交纳违约金5万元才能办理辞职手续。王某不同意,认为自己进京企业并没有出资,不同意交纳违约金。而人力资源部门不认可王某的看法,也不给王某办理辞职手续。后双方多次交涉也没有结果,王某因病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


​企业要求王某必须交纳了违约金才能办理辞职手续,王某不同意,企业应该怎么办?


【正确答案】:

企业可以请求仲裁庭进行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题目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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