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A公司诉张某在合同期内接受公司的培训不辞而别,并带走技术资料,要求张某赔偿培训费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退还相关技术资料。经查,2004年8月,张某被A公司聘用,双方鉴定了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6个月;若乙方(劳动者)被甲方(用人单位)送外学习培训必须安心在甲方工作,乙方若擅自违约应赔偿培训费,并不得出卖、转让甲方技术资料,且应保密。”合同签订后,公司因生产需要,送张某到上海学习技术,回来后在车间从事管理与技术工作。但合同履行5个月后,张某受某市同行公司高薪诱惑,不辞而别,而后声称:试用期内有权解除合同;学习培训获得的技术资料是自己劳动所的。张某行为给公司造成培训费及经济损失3万元,企业经过多次协商无效,遂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应该如何处理本案?
【正确答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由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题目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由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