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在某网络公司工作。两个月前,他发现自己的劳动合同即到期,于是要求公司人事部与自己续签新劳动合同。“公司正准备换CEO,等新的CEO来了再说吧“。人事经理给了他这样一个答复。半个月过去了,小丁的合同已经过期,公司还没有跟他续订合同,又过了一个多月,新CEO终于上任了。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位新官的第一把火就烧在了人的身上——决定大幅裁员。小丁跟其他一些员工一样,收到了公司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小丁办完离职手续后找到人事部,要求公司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想到却遭到了人事经理的拒绝。“你的劳动合同是到期终止,不是中途解除,所以,没有经济补偿金。”人事经理这样解释道。“可是,我的合同是一个月前到期的。你们当时没有终止呀。”小丁觉得有点委屈。“不管怎么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再跟你续,就可以随时跟你终止劳动关系。”人事经理态度很强硬。小丁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还是转不过弯来:难道劳动合同过期后,公司不立即终止也不续订,以后就可以想让我什么时候走,就让我什么时候走了,甚至连补偿金也可以不给?
请评析此案例。
第1题
A、
合法
B、
违法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