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权利要件。
【正确答案】:在我国票据法律制度中,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要件有:(1)票据上的权利曾有效存在过。持票人的利益偿还请求权虽然不属于票据上权利,但该权利是因票据而生,所以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必须是曾经有效存在过。如果票据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票据,如票据欠缺法定记载事项,也就根本谈不上有请求返还利益的权利,或者持票人取得该票据是出于恶意的,也没有利益返还请求权可言。(2)须因一定的事由而使票据权利消灭。如果票据权利没有丧失,持票人即可直接行使票据权利,而根本没有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之必要。因此,票据权利已经丧失是利益偿还请求权成立的前提条件。但票据权利丧失必须符合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条件,即票据权利丧失必须是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否则不发生利益返还请求权。(3)须出票人与收款人、承兑人与出票人之间的关系是有偿关系。利益返还请求权以有偿关系的建立为前提,无偿关系当事人在签发票据时未获得对方的任何利益,故不存在利益的返还问题。(4)出票人或承兑人必须因此受益。受益,是指出票人或承兑人因出票或承兑而实际上享受到了利益,而不论这种利益体现为何种形态。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标的,即为出票人或承兑人因票据权利丧失而实际享有的利益。如果仅有票据权利的丧失,而没有出票人或承兑人因此受益,利益偿还请求权亦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