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2001年5月15日,持票人甲没有及时提示付款,于2001年5月30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则()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2001年5月15日,持票人甲没有及时提示付款,于2001年5月30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则()
A、此背书无效,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票据无效,甲乙均不能享有票据权利
C、背书有效,乙有权向全体票据债务人主张票据权利
D、背书有效,乙只能向甲主张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根据我国《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期后背书并非绝对无效,而是限制其票据法上效力的范围,即仅在持票人(被背书人)对背书人有票据权利,对其他票据人无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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