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是2016年12月12日,甲未提示付款,在2016年12月23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根据我国《票据法》第36条的文义,后果为()。
A、背书无效,但乙享有要求甲承担票据责任的票据权利
B、背书有效,但乙的票据权利只对甲有效
C、背书有效,乙享有对甲以及票据其他债务人的票据权利
D、背书无效,乙不享有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依据我国《票据法》第36条的规定,票据权利人在不获承兑、不获付款后背书转让票据,以及过了提示付款期限后背书转让票据(期后背书)的,只有转让人才承担票据责任,其他人都不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