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李某以自有的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保险,并按照约定交付了保险费,保险期间为1年。2019年4月1日李某的同学张某借走了李某的电脑。问题:(1)若2019年10月1日,张某将笔记本放置家中后外出未锁门,笔记本被小偷偷走。此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2)若2020年1月25日李某要求张某归还笔记本未果。李某为了得到赔偿,向保险公司慌称电脑丢失,要求赔偿。李某能否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为什么?
2019年2月1日李某以自有的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保险,并按照约定交付了保险费,保险期间为1年。2019年4月1日李某的同学张某借走了李某的电脑。问题:(1)若2019年10月1日,张某将笔记本放置家中后外出未锁门,笔记本被小偷偷走。此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2)若2020年1月25日李某要求张某归还笔记本未果。李某为了得到赔偿,向保险公司慌称电脑丢失,要求赔偿。李某能否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1)李某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因为在保险责任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支付向张某支付了保险金后,获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可以向张某请求支付的保险金。
(2)不能。因为投保人故意谎报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