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是某私营制衣厂的缝纫工,2013年2月26日生育一双胞胎后在家休息,4月7日接到厂方通知让其上班。黄某因双胞胎生育且系难产,身体恢复较慢,没有回厂上班,直到5月底才开始上班。厂方以黄某违反厂规为由,从其工资中扣除了700元。黄某向厂方提出,生育应享受90天产假,自己并没有违反规定,要求补发所扣工资,厂方以厂里女工多,厂规规定产假只能歇45天,产假期间每月只能发800元生活费为由予以拒绝。黄某为此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请求企业落实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补发所扣工资,试问:
《劳动法》规定如何对女职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正确答案】: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1)妇女就业方面的保护:我国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2)禁忌劳动范围: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根据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生理机能的变化,所给予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题目解析】: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从三方面入手:
(1)就业:平等的就业。
(2)禁忌范围: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其他禁忌劳动。
(3)“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