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建筑法》中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对保修的主体、客体、服务对象、范围、期限的规定。

论述《建筑法》中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对保修的主体、客体、服务对象、范围、期限的规定。


【正确答案】:

1、工程保修的主体是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通常指施工单位;

2、工程保修的客体是建设工程;

3、工程保修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

4、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保修范围应包括: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 

5、遵照《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最低保修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题目解析】:

本题包括5个问题,每个问题的得分关键点为:

主体:承包单位

客体:建设工程

服务对象:建设单位

范围:地基、主体结构、防水、电气管线、水管线、供热供冷等。

期限:

(1)基础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防渗漏——5年;
(3)供热与供冷——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
(5)其他——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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