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 )
A、
不予接受
B、
予以退回
C、
予以销毁
D、
要求更正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
《会计法》第14条规定,办理会计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故本题选A。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 )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 )
不予接受
予以退回
予以销毁
要求更正
《会计法》第14条规定,办理会计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