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下面“提请减刑建议书”。
意见书
罪犯朱×朝,男,现年25岁,汉族,××省××县人,因破坏电力设备罪经××省××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月×日以(2005)×法刑字第25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年。于2005年×月×日送我监执行刑罚。
该犯投入我监以来,能认罪服法,服从管教,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给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表示要将功补过,悔过自新。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监规,刻苦学习法律、法规,联系自己的实际写出心得体会200余篇,认真从思想上悔悟。劳动中踏实肯干,入监以来,一直在气温高、强度大的出窑组劳动,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生产任务。还利用轮休、业余时间加班,拖砖坯60条计20多万块,下煤60余车,锤砖渣近60立方米,合计折合劳动日110多个,为监狱的生产作出了一定贡献。此外,该犯对违反监规的现象敢于制止。今年4月,监狱两犯人一人持砖,一人操棍准备斗殴,该犯不顾一切冲上去制止了一起流血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向当班干部报告了情况。今年5月24日,罪犯严×生请该犯代写遗书,朱×朝一边劝阻,稳住其情绪,一边迅速向干部报告,预防了一起自杀事件。
【正确答案】:(1)文书名称错误(1分);应为,“提请减刑建议书”。(1分)
(2)缺少文书编号(1分),应为“(200×)×监字第×号”或“×监字(200×)第×号”(1分)
(3)缺少提请事项(1分);应为“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1分)
(4)缺少法律依据和结论(1分);应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朱×朝予以减刑,特提请审查裁定。”(1分)
(5)缺少送达单位、成文日期(1分);应为“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期。(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