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是()
A、辩证统一关系
B、相互补充关系
C、对立统一关系
D、协调一致的关系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在教材第一章,第25页,本题考查制作文书时材料与主旨之间的关系。材料本来是第一位的,文书制作者只有在接触了大量事实材料后才能通过材料的分析认识,形成对案件性质的认识,确定制作文书的主旨。这样主旨原本是第二位的。但主旨一旦形成就在文书制作过程中占据了第一位的位置,指导对文书的制作,并决定选择何种事实材料来说明主旨反映主旨的作用。这时材料就处在第二位的位置上。因此,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是辨证统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