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3300万元;(3)销售税金及附加200万元;(4)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35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5)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5万元);(6)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其中通过政府部门向贫困地区捐款15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7)全年提取计人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800万元,发生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140万元,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2.5%、14%的比例提取,并且均实际支出。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分别为多少万元?(2)企业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多少万元?(3)企业准予扣除工资和三项经费为多少万元?(4)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1)广告费用扣除限额=9000×15%=1350(万元)实际发生350万元,准予据实扣除。业务招待费限额=9000×5‰=4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85×60%=51(万元), 准予扣除45万元。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合计=350+45=395(万元)。(2)2013年利润总额=9000-3300-200-1000-200-1200-800=2300(万元)。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2300×1200=276(万元)实际公益捐赠额150万元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800-50=750(万元)。(3)税务机关核定的工资是800万元,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800×(1+2%+2.5%+14%)=953.50(万元)实际扣除140万。(4)应纳税所得额=2300+85-45+50=2390(万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2390×25%=59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