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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履行抗辩权
分类:
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江苏)(06289-js)
发表:2024年08月17日 23时08分08秒
作者:
admin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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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是指当事人互欠债务,如果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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