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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苏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发的第1号文”标注发文字号,正确的是
分类:
应用文写作(27007)
发表:2024年08月18日 05时08分53秒
作者:
admin
阅读:
(3)
为“苏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发的第1号文”标注发文字号,正确的是
A、苏政发〔2015〕第1号
B、苏政发〔2015〕1号
C、苏府发〔2015〕1号
D、苏政发〔15〕001号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关于发文字号,要记住以下几点:苏政发〔2013〕1号,表示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年发的第1号文;苏府发〔2013〕1号,表示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发的第1号文;苏教字〔2013〕2号,表示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发的第2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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