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尚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向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0元。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200000元,商品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甲公司。尚峰公司将该批商品交付给甲公司时得知,甲公司资金周转暂时有困难,但考虑到减少库存压力的原因,同时为维护和甲公司的长期购销关系,仍将商品发给了甲公司,同时确认了销售收入。
(2)为推销新产品,对购买新产品的客户承诺,凡购买新产品的客户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货。本月发出新产品5000件,同时收讫货款。尚峰公司对该笔业务确认了销售收入。
(3)向兴业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已经发出,兴业公司已根据协议预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约定30天后付清,销售发票等账单已交付兴业公司,同时确认了销售收入。兴业公司收到该批商品进行验收时发现,该批商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遂与尚峰公司交涉,要求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折让,否则将做退货处理。双方没有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尚峰公司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要求:判断尚峰公司上述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简述原因并说明对尚峰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
【正确答案】:(1)不正确。根据上述资料,尚峰公司在发出商品时,已知甲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公司在货款收回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新华公司在销售时不能确认收入。
(2)不正确。根据上述资料,尚峰公司虽然已收到货款并发出新产品,但由于推销的是新产品,尚峰公司对退货的可能性无法合理估计,也即新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新产品的交付而转移,所以不应确认收入。
(3)不正确。根据上述资料,虽然商品已经发出,发票账单已经交付给兴业公司,同时也收到了部分货款,但是由于购销双方在商品质量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尚峰公司尚未做出任何补救措施,商品有可能被兴业公司退回,所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保留在尚峰公司,此时不能确认销售收入。
综上所述,上述收入确认结果会导致尚峰公司当期利润总额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