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与“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在公文组成的表述上的差异。
【正确答案】:答:国务院2000年8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1996年5月3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这两份文件在公文组成的表述上稍有差异:党的公文将“发文机关标识”表述为“版头”,将“附注”表述为“印发传达范围”,将“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表述为“印制版记”等,增加了“份号”、“密级”,表述比较简单。但综合起来看,两者对公文格式组成的认定基本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