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青山市小河区的一个个体户,主要经营禽蛋类,同时也捎带着卖一些自制的熟食、烧鸡等食品。张某生意一直很好,引起一些人的“红眼病”。2007年1月2日,小河区发生传染病痢疾,有人向卫生局举报说疫源来自张某出售的熟食。同年1月3日,小河区卫生局因情况紧急在来不及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即于当日以张某违法经营为由收缴了他的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吊销。
问题:
(1)本案中小河区卫生局的做法有哪些违法之处?
(2)张某对小河区卫生局作出的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为什么?
(3)假设法院能受理的话,法院会作出什么样的判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1卫生局程序违法。应该先对事实进行调查清楚,说明理由并且要告知张某的权利,听取张某的意见和申辩,并且告知张某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然后才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法院应该受理。因为该处罚是具体行政行为,张某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受理。
3.法院可以作出撤销判决,撤销卫生局的处罚行为。因为卫生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