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在总体上比较落后,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
A、重实体法
B、轻程序法
C、重事后程序
D、重事前程序
E、行政程序立法不统一
【正确答案】:ABCE
【题目解析】: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在总体上比较落后,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有: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许多行政行为还缺乏行政程序法规范;重事后程序,轻事前,事中程序;程序法所规定的程序内容过于概括、简单,并在很多方面缺乏时限规定;有些行政程序侧重于赋予行政主体程序上的权利,而缺少义务和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的规定;现有行政程序法中缺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民主公正的制度,缺乏公开性和参与性;行政程序立法不统一,重特别程序,轻统一程序,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