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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裁定不予受理申请复议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
发表:2024年08月18日 13时08分17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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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裁定不予受理申请复议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被告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复议申请的理由是正确的。因为市教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行为属尚未成熟的行为。所谓尚未成熟的行为,主 要是指尚处于行政系统内部、未最终形成的 行为。由于本案市教委的“报告”需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其内容尚未最终确定,就该行为 本身对吴某的权利义务并未产生实际影响, 故该行为属尚未成熟的行为,不可复议也不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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