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有关“两免三减”和其他税收减免优惠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有关“两免三减”和其他税收减免优惠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A、2年
B、5年
C、10年
D、12年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有关“两免三减”和其他税收减免优惠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10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