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
一、 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一) 政策性银行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设立,并受其监管与行政领导(二) 政策性银行为政府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服务,是政府发展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
二、 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关系(一) 资金方面(二) 人事管理方面(三)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纳方面
三、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一) 平等关系(二) 互补关系(三) 配合关系
四、 政策性银行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一) 信贷关系(二) 投资关系
五、 政策性银行之间的关系彼此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