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争议仲裁分为哪些步骤?
(1)受理案件阶段。即当事人申请和委员会受理阶段。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此阶段工作分三个步骤:第一,拟定调查提纲;第二,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第三,审查证据,去伪求真。
(3)调解阶段。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4)裁决阶段。调解无效即行裁决。
(5)执行阶段。将裁决的结果贯彻实施,使各方利益符合裁决的规定。P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