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民事诉讼的特点。

论述民事诉讼的特点。

认识民事诉讼的特征,需从两个视角去观察:一是将它与诉讼外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进行比较,二是把它同其他诉讼制度进行比较,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  (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如当事人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权就消灭等。(4)民事诉讼具有终局性  现代国家实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把寻求司法救济作为公民对国家享有的宪法上的权利。发生民事纠纷后,当事人虽然可以选择调解解决,但法律仍然为当事人保留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劳动争议虽然要先进行仲裁,但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的判决是对纠纷的最终解决,判决生效后,纠纷从法律上就得到了终局性的解决,不允许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起诉讼。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