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在《书汤海秋诗集后》中提出的观点。所谓“完”,指作者的情志、个性特点在作品中得以充分展示。倡导“诗与人为一”。另一方面,“完”并非指作者的思想感情、个性特点在作品中一览无余、毫无余韵,而是指诗歌内容虽是作者思想感情真实自然的流露,但并非抛开诗歌艺术规律的简单直接的刨白,诗歌在有限的文字中须寓含丰富的内容、深长的情致。龚自珍所谓的“完”,实际上就是要求诗摆脱束缚,充分表现诗人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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