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一般纳税入,2014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①:购进油漆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为10000元、发票已通过认证;
业务②:销售一批桌椅,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0元:
业务③:转让15年前购进的一栋办公楼,取得转让收入2000万元,该办公楼当时购进价格为800万。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
问题:(1)计算业务①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业务②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4)计算业务③营业税应纳税额。
(1)业务①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17%=1700
(2) 业务②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8500
(3)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700+8500=10200
(4) 业务③营业税应纳税额:2000*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