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对项目人员制定了哪些职责?

监理规划对项目人员制定了哪些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a、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b、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c、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d、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e、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经济方面和合同、纠纷、人员调整方面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下:a、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b、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c、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d、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e、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专业监理工程师
a、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b、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c、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d、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
a、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b、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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