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王某二人轮流驾驶,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在王某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应由()。
张某和王某二人轮流驾驶,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在王某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应由()。
A、王某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张、王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王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D、张、王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考点] 连带责任[解析] 《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应当由张某、周某二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而且本题中的周某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因此在本题中,张某与周某对王某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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