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乙方所附条件是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该合同中乙的出租行为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乙方所附条件是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该合同中乙的出租行为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具有使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产生或者终止的客观情况。根据条件的作用,条件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解除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解除效力。根据条件的内容,条件分为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凡是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的,就是肯定条件;凡是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的,就是否定条件。本题中,约定的事实是“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可认定是附条件。如果条件成就,意味着租赁合同开始生效,由此可以认定是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故选C。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