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生产的“天宝”牌葡萄酒,其包装正面和两侧的图形、字体、色彩均与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万宝路”牌卷烟盒相近似,其封口上印的标识也与“万宝路”卷烟封口相近似。该厂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后,责令该厂停止销售这种葡萄酒,收缴其全部外包装,并处以罚款。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某酒厂生产的“天宝”牌葡萄酒,其包装正面和两侧的图形、字体、色彩均与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万宝路”牌卷烟盒相近似,其封口上印的标识也与“万宝路”卷烟封口相近似。该厂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后,责令该厂停止销售这种葡萄酒,收缴其全部外包装,并处以罚款。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A、该厂使用的是商品装潢,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B、葡萄酒与卷烟不是同类产品,故本案不存在侵权问题
C、“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应扩大其保护范围
D、本案在“万宝路”生产厂家未提出控告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权查处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商标权和外观设计权的客体的不同。商标是区别于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的所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的标记;外观设计是使用于工业品的外观的装饰性设计。本案涉及的是“外观设计”的类似,不是商标的类似,而我国现行立法对在不同类商品上用相似的外观设计是不认定为侵权的。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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