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6月30日提货,但甲方因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傍晚,乙方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毁,损失如何承担?()
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6月30日提货,但甲方因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傍晚,乙方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毁,损失如何承担?()
A、甲方承担,因为他未能按时提货
B、乙方承担,因为货物由乙方控制
C、乙方承担,因为货物的所有权还没有转移
D、双方分担,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问题。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但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题中,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货物,是因为买受人未能安排好汽车,因此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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