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一规定说明()
A、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具有部分民事权利能力
C、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
D、我国现有法律尚未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考点] 胎儿利益的保护[解析] 胎儿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是胎儿有着特殊的利益,如《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可能存在三种情况:一是胎儿为活体,则保留的继承份额属于胎儿,由其监护人保管;二是胎儿为死体,则保留的份额失去意义,应依法定继承处理;三是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立即死亡,则保留份额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以法定继承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