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该债权转让对乙生效的时间是()。
A、债权转让合同成立时
B、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
C、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
D、债权转让经乙同意时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本题属于法条记忆理解应用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债权转让的效力。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其中,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让与的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个方面。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合同生效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对外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即债权转移给受让人的结果与债务人的关系。显然,与题意相符的是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债务人收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权让与合同对其才产生法律效力。可见,本题中,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是选项C,进而排除其他选项。【点拨】熟记有关债权让与效力方面的法条规定,遇有此类题目就容易作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