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婚外同居,生有一女丙。甲与丙之间属于()。
A、旁系血亲
B、直系姻亲
C、直系血亲
D、拟制血亲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本题属于基本概念理解应用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亲属关系。亲属是指自然人之间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不同,可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选项A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之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选项B直系姻亲,是指配偶的直系血亲,但二者共同的后代除外。如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继父母与继子女;选项C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选项D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自然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本题中甲与乙生有一女,该女虽为婚外所生,但与甲和乙有因出生而自然形成的真实血缘联系,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点拨】熟记亲属的概念与种类,才能进行具体的甄别,以便应对此类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