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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分居(),确无和好的可能,应当准予离婚。
分类:
民法(专升本)(z0004)
发表:2024年08月09日 14时08分52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因感情不和分居(),确无和好的可能,应当准予离婚。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确无和好的可能,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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