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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是()
分类:
民法(专升本)(z0004)
发表:2024年08月09日 14时08分26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是()
A、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B、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
C、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D、建筑区划内属于城镇的公共道路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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