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对秘书官吏的考核制度有哪些可借鉴之处?
历代对秘书官吏的考核制度有哪些可借鉴之处?
【正确答案】:历代王朝秘书官吏的考核制度如下:秦王朝规定的考核标准是“五善”和防止“五失”。“五善”为:忠信敬上、清廉勿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防止的“五失”为:夸以运【夸夸其谈】、贵以大【自我吹嘘】、擅制割【擅自决断】、犯上弗知害【犯上作乱】、贱士而贵贝货【轻视士人,贪婪好利】凡能遵守“王善”而无一失的就予以升迁、授爵;凡有失者则给予处罚甚至处死。汉朝规定由主官每年考核一次,称为“常课”【小考】,每三年大考一次【大课】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魏规定每三年考核一次,分上、中、下三等。隋唐时期,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考核的标准包括“德”、“行”两方面:“德”包括秘书官吏的道德品行,对君主是否忠顺;“行”包括其才能、守职的勤懒和实绩。“德”的基本标准称“四善”,即德、慎、公、勤;“行”的标准依据业务的不同,分成二十七类,称“二十七最”。根据“四善”和“二十七最”的标准,视各人所得“善”、“最”的多少进行考核,分为九等。考核的程序是每年一小考,五年一大考。宋朝,朝廷专门设立了审官院、考课院,主管全国官吏的考核,在具体办法上采取了下对上层层汇报、上对下层层审核,比唐朝更加严格。明朝对秘书官吏的考核方法发展为考课和考察两种形式并用。考课即从德、能诸方面进行考核,考课的评定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考察即由史部会同都察院,派员对京城百司和地方官衙中的秘书官吏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犯有“八条”罪过。“’八条”即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软、不谨。清沿明制,考课的措施称“四格八法”,“四格”指才——知识、才能,分长、平、短三等;守——品行。操守,分廉、平、贪三等;政——出勤、劳绩,分勤、平、怠三等;年——年龄、资历,分青、中、老三等。“’八法”就是明朝的“八条”,凡犯其中一条者都遭淘汰。纵观历代对秘书的考核制度,其可借鉴之处主要有:有主管机构;有考核期限;有考核标准;有奖惩措施;有考核程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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