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秦汉时期的文书工作制度。
【正确答案】:从大量出土的秦汉简院文书和古籍记载中可以看出,秦、汉时期,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文书拟制、处理制度。1.行文规定。凡该行文请示之事,必须书面上报,不得口头或托人代办请示。2.书写格式。秦汉的皇命文书的正文一般由缘由、内容、要求等部分组成,文尼使用公文专用语。臣下上呈皇帝的文书格式要求文首必须自报官职、爵位、姓名,然后写“臣昧死上言”或“臣昧死再拜上言”。到了汉朝,上书者在自己的姓名之前还须加上“‘粪土臣”三字,以示车恭。同时,文书上凡遇“皇帝”两字,必须换行后抬头、顶格书写。3.避讳制度。秦始皇命令无论是自己颁布的制、诏、臣下上呈的奏议,还是史官的记载,或各级官府的文书中,凡遇有皇帝名字的字,一律以其他字、词代替,连与皇帝名字音近似的字也不准用。4.文书运转程序。包括:①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对收文、发文都要有详细注明年、月、日、时辰,规定须将收文日期。地点上报,各级经办的秘书人员都须签名;②对诏书和中央政府的下行文,各级收文单位都层层转发,并根据来文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指示。5.文书校勘制度。秦朝规定,文书草拟完毕,须校勘无误才可发出;抄转文书也须校勘,并应作记录。6.用印制度。秦朝规定皇帝之印称“玺”,百官的印章称印。根据官员官职的高低,授予不同质地和系扎不同色彩之经的印,印的质地有金、银、铜,缓的色彩有紫、青、黑和黄。7.公文传递制度。包括:①凡皇帝颁发的诏书、制书和标明急字的公文,必须立即发出,收受者立即向下一站传送;不急的也须当天发出或传送,不得过夜;②传递人员须谨慎挑选;③路程近的文件,由行步快捷的小吏步行传送;路程远的由小史骑快马传送或通过邮亭;特别重要或机密文书则派专人传送,所经各县不得查问和阻拦;④公文传送规定有期限;⑤进出公文须详细登记进出时间和经手人的姓名,以备查考;⑥严格防止公文在传递过程中遗失;⑦严格防止传递伪文书;⑧定期检查传递情况。秦朝的文书工作制度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以刑罚的手段强制秘书人员执行、遵守,这一方面说明了统治者对秘书工作的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另一方面说明了秘书工作制度已初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