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负责办理文书事务的机构称为()
清初负责办理文书事务的机构称为()
A、秘书院
B、国史院
C、弘文院
D、内三院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清初负责办理文书事务的机构称为秘书院。秘书院是清初内三院之一,掌撰写与外国往来书札,摘录各衙门疏状,传布帝王命令及草拟祭文等。天聪十年(1636年)三月,清改文馆为内三院,分别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其中,内秘书院就是负责办理文书事务的机构。后来,随着清朝官制的演变,秘书院的职能和名称也发生了变化,但其作为文书处理机构的核心职责一直得以保留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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