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是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是
A、特别行政区的完全自治
B、中央授权之外的剩余权力
C、特别行政区本身固有的权力
D、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自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是由中央政府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授予的,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这些权力是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下行使的,以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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