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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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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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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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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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制度 :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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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包含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共10章90条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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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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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股票或债券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主要变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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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明确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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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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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 :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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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对于不存在的交易或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明细科目可以比照规定自行设置。
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 :小企业需要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附则
- 附则 :包含了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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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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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如果发生交易或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