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综合考虑()
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综合考虑()

A、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人员的素质及态度
B、分支机构的设置及区域分布情况
C、人员素质及构成
D、业务规模和范围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全面控制政策与程序,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业务规模与范围。一般而言,业务规模与范围越大,会计师事务所所要制定的全面质控政策与程序应越复杂。
(2)组织形式与业务部门的设置。一般而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及业务部门的设置情况越复杂,所要建立的全面质控政策与程序就越复杂。
(3)分支机构的设置及区域分布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设置及区域分布情况越复杂,应建立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就越复杂。
(4)成本与效益原则。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和运用任何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均应当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决不能以遵守成本效益原则为由,放弃实施重要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
(5)人员素质及构成。如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素质普遍较好且人员构成较为简单,制定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可适当简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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