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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改增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
分类:
国家税收(广东)(00061-gd)
发表:2024年09月11日 09时09分59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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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根据营改增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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