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1995年发生亏损1000000元,1996年至2001年每年实现利润120000元,所得税率为33%,则2001年年末未弥补的亏损为()
某企业1995年发生亏损1000000元,1996年至2001年每年实现利润120000元,所得税率为33%,则2001年年末未弥补的亏损为()
A、400000元
B、517600元
C、319600元
D、280000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此题考核的是弥补亏损的计算,属于大纲中简单应用的内容。企业弥补亏损只能用5年的税前利润,5年后无论亏损是否已经弥补都只能用税后利润来补亏。1996年至2001年每年实现利润120000元,所以至2000年为止,未弥补的亏损数额为1000000—120000×5=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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