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货款为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3万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N/30”。要求:(1)假设客户于10天内付款,请采用总价法核算,编制销售业务发生时和收到客户付款时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全部用“万元”表示)(2)假设客户付款期超过10天,请采用净价法核算,编制销售业务发生时和收到客户付款时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全部用“万元”表示)
天山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货款为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3万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N/30”。要求:(1)假设客户于10天内付款,请采用总价法核算,编制销售业务发生时和收到客户付款时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全部用“万元”表示)(2)假设客户付款期超过10天,请采用净价法核算,编制销售业务发生时和收到客户付款时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全部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解: (1)采用总价法核算①销售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银行存款3。 ②客户于10天内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117.6; 财务费用2.4; 贷:应收账款120。 (2)采甩净价法核算①销售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117.6; 贷:主营业务收入97.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银行存款3。 ②超过10天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20; 贷:应收账款117.6; 财务费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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