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该公司以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原材料,原材料的售价与应税消费品的售价均为360000元(不含增值税),产品成本为300 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已经发出,材料已经到达,材料计划成本为350 000元。三林公司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要求:计算三林公司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和应交纳的消费税额,并编制三林公司该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360 000*17%=61 200(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360 000*10%=36 000(元) 相关分录如下: (1)借:材料采购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1 200 (2)借:原材料 35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10 000 贷:材料采购 360 000 (3)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 000 (4)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 000 贷:库存商品 300 000